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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乌战争之乌克兰法律战

俄乌战争之乌克兰法律战

原创 李桂松 云阿云智库•俄乌战争课题组

核心观点导读

乌克兰在这场法律战中的策略是多管齐下的:一方面,它通过国际司法机构如国际刑事法院、国际法院和欧洲人权法院对俄罗斯提起诉讼;另一方面,它通过国内司法系统对俄罗斯官员和军事人员提起诉讼;同时,它还通过外交平台如联合国大会争取国际社会的支持。这些努力旨在从法律层面否定俄罗斯行动的合法性,削弱其国际地位,并为最终寻求战争赔偿和战后重建奠定基础。

乌克兰发起的法律战在冲突中发挥了多重战略功能。首先,它是信息与舆论战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法律指控塑造公众认知,争夺道德制高点。其次,它是外交努力的支撑,为孤立俄罗斯、争取国际支持提供依据。第三,它是军事防御的补充,通过法律手段增加俄罗斯的战争成本。最后,它为战后重建与追责奠定基础,包括可能的战争赔偿要求。

法律战的最显著成效之一是整合西方支持。通过系统性地提出法律论据,乌克兰成功地将自己的立场塑造为国际法的捍卫者,将俄罗斯定位为国际秩序的破坏者。这种叙事有助于维持西方联盟的凝聚力,特别是在提供军事援助和实施制裁方面。

法律战还产生了实际军事影响。例如,通过将俄罗斯行为定性为战争罪,乌克兰提高了俄罗斯军事人员的潜在法律责任风险,可能影响其士气与决策。同时,通过法律途径争取的国际支持直接转化为战场上的军事援助,增强了乌克兰的防御能力。

尽管存在诸多局限性,法律战仍可能影响冲突的最终解决方式。首先,法律定性将为可能的和平谈判设定参数,如领土地位、赔偿责任等问题都离不开法律框架。其次,法律记录将为过渡司法机制奠定基础,影响战后如何追究责任与实现和解。

全文11960余字,由云阿云智库•俄乌战争课题组原创出品。

摘要与提纲

关于《俄乌战争之乌克兰法律战》主要内容如下:

一、俄乌战争法律战的背景与概述:介绍俄乌战争的爆发背景、法律战的定义及其在混合战争中的重要性,概述法律战的多维层面和关键问题。

二、使用武力的合法性问题:分析《联合国宪章》关于使用武力的规定,评估俄罗斯提出的法律理由及其国际社会接受度,探讨自卫权与预先自卫的合法性争议。

三、雇佣兵身份的法律博弈:对比国际法与俄乌国内法对雇佣兵的界定,讨论外籍战斗人员地位问题,分析法律定性对战俘待遇的影响。

四、违反国际人道法的指控与审判:梳理俄乌双方相互指控的战争罪行为,介绍国际刑事法院、国际法院等司法机构的调查与审判进展,评估司法程序的挑战与局限性。

五、第三国介入的法律定性:分析中立法与“非交战状态”的争议,探讨第三方军事援助的法律边界,评估联合国集体安全机制的失效与改革需求。

六、法律战的实际效果与局限性:总结法律战在塑造国际舆论、削弱俄罗斯立场、整合西方支持等方面的成效,指出法律执行力的不足与地缘政治的制约。

七、法律战对未来国际法的可能影响:探讨国家主权与干涉规则、雇佣兵规制、国际人道法、中立制度、国际刑事司法等领域的潜在变革。

俄乌战争之乌克兰法律战

——国际法视角下的全面解析

李桂松

2025年9月26日星期五

一、俄乌战争法律战的背景与概述

2022年2月24日,俄罗斯联邦对乌克兰发起所谓的"特别军事行动",标志着冷战结束后欧洲最大规模的地缘政治冲突全面爆发。这场冲突不仅是一场传统的军事对抗,更是一场混合战争,其中军事战、政治战、经济战、舆论战和法律战融为一体,形成了一种全方位、立体式、复合型的新型战争形态。在这场冲突中,外交法律战作为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涉及合法使用与非法使用武力的边界、"预先自卫""人道主义干预"的合法性、乌克兰东部四州"公投入俄"的法律效力、使用或威胁使用核武器的合法性以及核电站的安全保障、国际人道法在武装冲突中的适用等一系列复杂的法律问题。

乌克兰危机作为冷战结束以来最大规模的地缘政治冲突,其主战场虽然在乌克兰,但影响却遍及全世界。2025年是联合国成立80周年,也被视为乌克兰危机转入政治解决的关键一年。国际社会迫切需要以国际法来明辨是非、定分止争,重建欧洲和平秩序,消弭全球冲突隐患。在这场冲突中,法律战已成为双方角逐的第二战场,其重要性不亚于实际的军事对抗。俄罗斯与乌克兰争端双方在法律问题上尖锐对立,各执一词,而冲突的最终解决无疑将通过法律的方式体现出来。

从国际法角度看,俄乌冲突被归类为国际性武装冲突,即国家之间的冲突。这意味着《日内瓦公约》及其《第一附加议定书完全适用,同时习惯国际人道法和一些武器条约也同样适用。值得注意的是,国际人道法的适用与冲突的合法性问题是分开的——国际人道法旨在在冲突爆发后保护民众,而不论冲突本身是否合法。这一点在俄乌冲突中尤为重要,因为俄罗斯行动的合法性问题一直是国际社会争论的焦点。

在法律战的多维层面中,几个关键问题尤为突出:首先是使用武力的合法性问题,即俄罗斯的"特别军事行动"是否构成《联合国宪章》所禁止的侵略行为;其次是冲突中行为规范的法律争议,包括双方是否遵守了国际人道法的区分原则、比例原则和预防原则;第三是外籍战斗人员的地位问题,特别是雇佣兵与合法战斗员的区分;第四是第三国介入的法律定性,即向乌克兰提供军事援助的国家是否违反了中立法;最后是战后责任追究机制,包括如何追究潜在的战争罪行责任。

乌克兰在这场法律战中的策略是多管齐下的:一方面,它通过国际司法机构如国际刑事法院、国际法院和欧洲人权法院对俄罗斯提起诉讼;另一方面,它通过国内司法系统对俄罗斯官员和军事人员提起诉讼;同时,它还通过外交平台如联合国大会争取国际社会的支持。这些努力旨在从法律层面否定俄罗斯行动的合法性,削弱其国际地位,并为最终寻求战争赔偿和战后重建奠定基础。

与之相对,俄罗斯则采取了一系列法律反制措施,包括拒绝国际司法机构的管辖权、对国际法官发布通缉令,以及通过国内立法为其行动提供法律依据。这种法律上的攻防战不仅影响着冲突的实际进程,也可能对未来的国际法发展产生深远影响。

表:俄乌法律战的主要领域及关键问题

法律领域

关键问题

乌克兰立场

俄罗斯立场

使用武力法

特别军事行动合法性

构成侵略行为

基于自卫和保护俄语居民

国际人道法

遵守区分原则和比例原则

俄罗斯针对平民目标

只打击军事目标,遵守国际法

雇佣兵地位

外籍战斗人员法律地位

合法战斗员,享有战俘待遇

非法雇佣兵,不享有战俘待遇

中立法

第三国军事援助合法性

合法集体自卫

违反中立义务,参与冲突

国际刑法

战争罪责任追究

要求全面调查和起诉

拒绝国际司法机构管辖权

二、使用武力的合法性问题

(一)《联合国宪章》框架下的武力使用规范

当代国际法关于使用武力的规则主要源于《联合国宪章》这一国际宪法性文件。宪章第2条第4款明确规定:"各会员国在其国际关系上不得使用威胁或武力,或以与联合国宗旨不符之任何其他方法,侵害任何会员国或国家之领土完整或政治独立。"这一规定构成了禁止使用武力原则的核心内容,被视为国际法的强制性规范(jus cogens),对所有国家都具有约束力。

然而,这一禁止并非绝对。《联合国宪章》规定了两种合法使用武力的例外情况:一是宪章第51条确认的自卫权,即"联合国任何会员国受武力攻击时,在安全理事会采取必要办法,以维持国际和平及安全以前,本宪章不得认为禁止行使单独或集体自卫之自然权利";二是宪章第42条授权的联合国安理会采取的执行行动,即当安理会认定存在和平之威胁、和平之破坏或侵略行为时,可采取必要之空海陆军行动以维持或恢复国际和平及安全。

在俄乌冲突中,俄罗斯的"特别军事行动"显然未获得联合国安理会授权——事实上,作为常任理事国的俄罗斯本身可以否决任何针对自己的决议。因此,俄罗斯必须证明其行动属于合法自卫的范畴,否则将被视为违反国际法。这一问题成为俄乌法律战的首要焦点,直接关系到冲突的性质认定。

(二)俄罗斯的法律理由及其国际社会接受度

俄罗斯为其行动提出了多重法律理由,主要包括:(1)保护顿巴斯地区俄语居民,防止所谓的"种族灭绝";(2)乌克兰"去纳粹化",消除极端民族主义威胁;(3)预先自卫,应对北约东扩带来的安全威胁;(4)支持乌克兰东部地区的自决权,尊重通过"公投"表达的意愿。

然而,这些理由在国际社会尤其是西方国家中鲜获支持。就"保护责任"(R2P)而言,国际法一般不允许一国以保护人权为由单方面对另一国使用武力,除非获得安理会授权。联合国大会于1970年通过的《关于各国依联合国宪章建立友好关系及合作之国际法原则之宣言》明确禁止"以与联合国宗旨不符之任何其他方法侵害任何国家之领土完整或政治独立"。至于"预先自卫",国际法普遍要求必须存在迫在眉睫的武力攻击,且自卫措施必须符合比例原则。乌克兰的军事能力及其与北约的互动是否构成对俄罗斯的迫在眉睫威胁,存在极大争议。

国际社会对俄罗斯理由的反应可以从联合国大会的相关决议中窥见一斑。2022年3月2日,联合国大会以141票赞成、5票反对、35票弃权通过了ES-11/1号决议,强烈谴责俄罗斯对乌克兰的侵略,要求俄罗斯立即、彻底、无条件地撤军。这一决议虽然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但反映了国际社会的普遍共识,即俄罗斯的行动缺乏合法依据。

(三)自卫权与预先自卫的合法性争议

在俄乌冲突的语境下,自卫权的适用范围成为法律争论的焦点。俄罗斯声称其行动是对乌克兰政府八年以来在顿巴斯地区进行"屠杀""种族灭绝"的回应,且是对北约东扩和乌克兰可能加入北约的"预先自卫"。

然而,国际法院在1986年"尼加拉瓜诉美国案"中确立的标准对"自卫权"作出了严格限制:自卫必须是针对"武装攻击",且必须符合必要性和比例性原则。乌克兰在顿巴斯的行动是否构成对俄罗斯的"武装攻击"存在严重疑问,更不用说乌克兰寻求加入北约的行为——作为主权国家,这属于其合法权利范畴。

至于"预先自卫"学说,尽管在国际法学界有学者支持在面临迫在眉睫攻击时采取先发制人行动的权利,但这一学说从未成为普遍接受的国际法规则。联合国高级别小组2004年报告明确指出:"长期以来确立的国际法允许各国在遭受迫在眉睫的攻击威胁时可以使用武力进行自卫,但对该权利的解释应从严。必须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威胁是真实的,而非仅仅是主观判断。"在俄乌情况下,很难证明乌克兰对俄罗斯的威胁已达到"迫在眉睫"的程度。

值得注意的是,即使假定俄罗斯的自卫理由成立,其军事行动的规模和范围也远远超出了国际法要求的比例性原则。占领乌克兰大片领土、攻击远离顿巴斯的军事目标和民用基础设施,这些行动难以用自卫来解释。

三、雇佣兵身份的法律博弈

(一)国际法对雇佣兵的界定与规制

国际法对雇佣兵的规制主要见于《日内瓦公约第一附加议定书》第47条。根据该条规定,雇佣兵的判定采用六要件累积公式即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所有条件:(1)在当地或国外特别征募以便在武装冲突中作战;(2)直接参与敌对行动;(3)主要以获取私利的愿望为参加敌对行动的动机,并在事实上冲突一方允以远超过对该方武装部队内具有类似等级和职责的战斗员所允诺或付给的物质报偿;(4)既不是冲突一方的国民,又不是冲突一方所控制的领土的居民;(5)不是冲突一方武装部队的人员;(6)不是非冲突一方的国家所派遣作为其武装部队人员执行官方职务的人员。

符合上述所有条件的个人即被认定为雇佣兵,其关键法律后果是不享有战斗员地位因此被俘后不能享受战俘待遇,可按普通刑法处置。然而,这一严格定义在实际应用中面临诸多挑战,特别是"主要以获取私利的愿望为动机"这一主观要件难以证明。

(二)俄乌双方对雇佣兵法律框架的运用与调整

在俄乌冲突中,双方都将雇佣兵条款作为法律战工具,通过国内立法和战场操作,灵活解释甚至重构国际法规范,以使外籍战斗人员于己有利。

乌克兰通过精巧的立法设计,系统性地规避了雇佣兵定义的适用。2022年《领土防卫国际军团法》将外籍人员直接纳入乌军序列,赋予其正式军人身份。2024年《外国人参军条例》修正案更进一步,赋予外籍人员军官身份并配发军衔编号。这种"合法化流水线"堪称法律技术的典范——原本可能因"显著高薪"(如4300美元月薪)和"非冲突方成员"身份被定义为雇佣兵的西方志愿者,通过"危险任务津贴"的命名将物质动机稀释为"附带收益",用临时居留证绕开"非冲突方国民"要件,更以"保卫乌克兰"的宣誓词将私人收益包装成道德义务。当俄罗斯指责这些外籍人员为"非法雇佣兵"时,乌克兰反而占据道德高地,主张自己是在遵守国际法。

相比之下,俄罗斯采取了更为直接的国内法重构策略。1996年《俄联邦刑法典》第359条将雇佣兵定义简化为三要件(物质报酬、非俄公民、未经本国派遣),比国际法删去"显著高薪""非冲突方成员"两项,形成低门槛的定罪工具。在战场执行中,俄方经常跳过六要件逐一核查,直接对俘虏外籍人员贴"雇佣兵"标签并移送顿巴斯法庭,剥夺其战俘待遇甚至判处死刑。更微妙的是,俄罗斯还通过"条约互助"名义制造法律灰色地带——朝鲜士兵既不公开《俄朝军事互助条约》细节,也不佩戴俄军标识,形成"既非雇佣兵也非俄军"的薛定谔状态;瓦格纳残部重组为"志愿突击营"后,表面与国防部签短期合同满足"隶属要件",实际仍由私营公司发薪维持雇佣动机,形成形式合法与实质违法的割裂。

(三)外籍战斗人员地位的法律与人道影响

这种对雇佣兵法律框架的弹性运用产生了深远的法律与人道影响。首先,它使得战斗员地位的决定性因素从个人行为特征转向了国家单方认定,国际法的客观标准被主观解释所取代。其次,它导致被俘人员待遇的不确定性增加,战俘保护机制受到侵蚀。

欧洲人权法院在2025年的裁决中指出,俄罗斯在乌克兰境内实施了"明显违法的行为……且规模巨大",包括对战俘的酷刑和性暴力。这一裁决虽然主要关注人权侵犯行为,但也间接反映了外籍战斗员地位争议背后的人道危机。

更深层次的问题是,这种法律策略可能破坏国际人道法体系的基础。当雇佣兵条款成为可随意拆解的工具而非客观标准时,战斗员与平民的区分原则也面临挑战。这不仅是俄乌冲突中的特定问题,更可能对未来的武装冲突产生持久影响。

四、违反国际人道法的指控与审判

(一)国际人道法的基本规则及其在俄乌冲突中的适用

国际人道法(IHL)是规制武装冲突中行为规范的法律体系,其主要目的是限制冲突各方选择作战方法和手段的权利保护未参与或不再参与敌对行动的人员。在俄乌这一国际性武装冲突中,《日内瓦公约》及其《第一附加议定书》完全适用,同时习惯国际人道法也具有约束力。

国际人道法建立在几个基本原则之上:区分原则(区分战斗员与平民、军事目标与民用物体)、比例原则(攻击的军事优势与平民伤害相称)、预防原则(采取一切可行预防措施减少平民伤害)以及限制原则(禁止使用引起不必要痛苦的作战手段和方法)。这些原则在俄乌冲突中受到严峻考验。

红十字国际委员会指出,在乌克兰发生的战斗特别是城市战中,平民面临着严重风险:"使用具有大范围杀伤效果的爆炸性武器是我们所目睹的造成平民伤亡的主要原因。当务之急是要积极保护民用基础设施,如医院、学校、供水设施和电力系统,使其不受攻击。"这种关切反映了国际人道法在当代武装冲突中面临的普遍挑战,尤其是在人口稠密地区进行的作战行动。

(二)战争罪指控与司法审判进程

俄乌冲突中,双方相互提出了大量战争罪指控,并启动了相应的司法程序。欧洲人权法院在2025年的历史性裁决中认定,自2014年以来俄罗斯在乌克兰境内实施了"严重且前所未有的侵犯人权行为",包括法外处决、性暴力和强迫劳动。法院指出:"在以往提交法院审理的冲突中,从未出现过对被告国对二战后建立的国际法律秩序基础的'公然蔑视'如此普遍的谴责。"

这些违法行为的具体表现包括:无差别军事攻击;对平民和乌克兰军事人员的即决处决;酷刑,包括将强奸作为战争武器;非法和任意拘留平民;无正当理由的平民驱逐和转移;对宗教团体的恐吓、骚扰和迫害;对记者的恐吓和暴力行为;破坏、抢劫和没收财产;在学校中压制乌克兰语言;将乌克兰儿童转移到俄罗斯等。法院特别强调:"强奸或强奸威胁也被用于驱逐社区离开土地或在攻击期间加剧恐怖。证据还证实了男性被拘留者经常遭受的骇人听闻的性暴力。对男性被拘留者的性虐待、酷刑和残害往往旨在攻击和摧毁他们的男性气概或男子气概。"

国际刑事法院(ICC)也积极参与了相关调查。2023年3月,ICC预审分庭(由意大利法官艾塔拉、哥斯达黎加法官戈迪内斯、日本法官赤根智子和波兰籍法院院长霍夫曼斯基组成)发出对俄罗斯总统普京和儿童权利专员玛丽亚•利沃娃-别洛娃逮捕令,指控他们在乌克兰战区非法转移儿童。这一举动引发了俄罗斯的强烈反制,包括对ICC官员提起刑事诉讼并将多名国际法官列入通缉名单。

(三)司法机构的管辖权与公正性争议

这些司法程序面临着管辖权争议俄罗斯拒绝接受国际刑事法院的管辖权,理由是其并非《罗马规约》的缔约国。同时,俄罗斯也对欧洲人权法院的管辖权提出异议,特别是在俄罗斯已不再是《欧洲人权公约》缔约国的情况下。

更具争议的是司法公正性质疑。俄罗斯声称这些国际司法机构受到西方国家的政治影响,案件选择明显带有地缘政治色彩。这种指责虽然难以证实,但确实反映了国际刑事司法中长期存在的代表性不足和选择性司法问题。

值得注意的是,美国对国际刑事法院的态度也凸显了国际司法的双重标准问题。当ICC调查美国在阿富汗的可能战争罪行时,美国对ICC官员实施制裁;而当ICC调查俄罗斯时,美国却积极支持。这种选择性态度削弱了国际刑事司法的公信力,也为俄罗斯抵制这些机制提供了口实。

(四)证据收集与保全的挑战

在证据方面,乌克兰及其盟友面临重大挑战。首先,在俄乌战争的冲突中收集证据极为困难,特别是对于需要现场调查的罪行;其次,俄罗斯拒绝配合调查,使得证据获取更加困难;第三,一些指控涉及的事件发生在俄罗斯控制区,调查人员难以进入。

尽管如此,乌克兰还是通过多种方式收集证据:一是通过国际组织如联合国人权理事会调查机制;二是通过民间社会组织记录侵权行为;三是通过技术手段如卫星图像、社交媒体内容分析等。这些多元化的证据收集方式可能为未来的司法程序奠定基础。

表:主要国际司法机构对俄乌冲突的介入情况

司法机构

介入形式

主要焦点

俄罗斯反应

国际刑事法院

逮捕令、调查

非法转移儿童、战争罪

拒绝管辖权,通缉国际法官

国际法院

临时措施、诉讼

《防止及惩治灭绝种族罪公约》解释适用

拒绝参与程序

欧洲人权法院

国家申请裁决

系统性和严重的人权侵犯

无视裁决,拒绝执行

乌克兰国内法院

战争罪审判

具体个人犯罪行为

拒绝承认管辖权,谴责为"示众审判"

五、第三国介入的法律定性

(一)中立法与"非交战状态"的争议

在传统战争法中,第三国相对于交战国的法律地位非此即彼——或是交战国,或是中立国,不存在中间状态。中立法为中立国设定了明确的权利义务:交战国不得侵犯中立国领土,不得在其上开展军事行动;中立国则不得允许其领土被用作针对任何交战国的军事行动,不得向交战国提供军事援助。

然而,在俄乌冲突中,出现了一种模糊的"非交战状态"主张。许多向乌克兰提供军事援助的国家(如美国、德国、法国等)强调自己并非交战方,但又不像传统中立国那样保持不偏不倚。这种立场在当代国际法中引发深刻争议。

从历史角度看,"非交战状态"并非全新概念。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美国在正式参战前曾自称处于"非交战状态";两伊战争期间,许多国家也采取"非交战政策"但向伊拉克提供了多种援助。这些先例表明,国家经常试图在避免直接卷入冲突的同时,支持冲突中的一方。

(二)第三方军事援助的法律边界

俄乌冲突中,西方国家对乌克兰的军事援助规模空前,包括提供重型武器、情报支持和训练等。这些行动是否违反中立法,成为法律争论的焦点。

根据传统中立法,特别是1907年《海牙第十三公约》第6条,中立国被禁止"以任何方式将军舰、弹药或任何作战物资直接或间接提供给交战国"。如果严格适用这一规则,那么许多支持乌克兰的第三国则违反了中立义务。然而,当代国际法的发展使得这一传统规则面临挑战。

一方面,联合国集体安全机制为援助受害国提供了新框架。如果乌克兰的行动被认定为合法自卫,那么其他国家向其提供援助可能被视为集体自卫的行使。但这一理由的前提是俄罗斯的行动被普遍认定为武装攻击,且乌克兰的自卫权得到确认——这两点都存在争议。

另一方面,中立法在现代国际法体系中的边缘化也是不争事实。与《联合国宪章》通过前相比,中立制度的适用空间明显缩小,特别是在侵略情况下,联合国会员国是否有权保持中立成为疑问。

(三)制裁措施的法律依据与争议

除军事援助外,西方国家对俄罗斯实施的全面制裁也引发了法律争议。这些制裁包括冻结资产、贸易限制、金融封锁等,其法律依据主要是:俄罗斯的侵略行为违反国际法,因此制裁是合法的反措施。

然而,俄罗斯及其支持者指责这些制裁违反了国际法原则,特别是不干涉内政原则主权平等原则。他们还指出,一些制裁(如冻结俄罗斯央行资产)违反国家豁免原则。

更复杂的法律问题涉及二级制裁,即对与俄罗斯交易的第二国实体和个人实施制裁。美国等国家采取的这些措施被批评为违反国际法上的管辖权限制,体现了"长臂管辖"的过度扩张。

(四)国际社会分裂与中立立场

俄乌冲突揭示了国际社会在制裁俄罗斯问题上的深刻分裂。除了西方国家的强烈反应外,许多发展中国家采取了更为谨慎的立场,有的保持中立,有的则拒绝加入制裁。

印度、南非等主要发展中国家拒绝直接谴责俄罗斯,呼吁通过对话和外交途径解决冲突。这种立场反映了全球南方对西方主导的国际秩序的谨慎态度,也体现了国际政治中的复杂考量。

从法律角度看,这些中立立场提出了一个根本性问题:在明显违反《联合国宪章》原则的情况下,第三国是否仍有权利保持中立?还是说有义务不支持侵略国?这一问题触及当代国际法中最未解决的领域之一。

六、法律战的实际效果与局限性

(一)法律战在俄乌冲突中的多重功能

乌克兰发起的法律战在冲突中发挥了多重战略功能。首先,它是信息与舆论战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法律指控塑造公众认知,争夺道德制高点。其次,它是外交努力的支撑,为孤立俄罗斯、争取国际支持提供依据。第三,它是军事防御的补充,通过法律手段增加俄罗斯的战争成本。最后,它为战后重建与追责奠定基础,包括可能的战争赔偿要求。

法律战的最显著成效之一是整合西方支持。通过系统性地提出法律论据,乌克兰成功地将自己的立场塑造为国际法的捍卫者,将俄罗斯定位为国际秩序的破坏者。这种叙事有助于维持西方联盟的凝聚力,特别是在提供军事援助和实施制裁方面。

法律战还产生了实际军事影响。例如,通过将俄罗斯行为定性为战争罪,乌克兰提高了俄罗斯军事人员的潜在法律责任风险,可能影响其士气与决策。同时,通过法律途径争取的国际支持直接转化为战场上的军事援助,增强了乌克兰的防御能力。

(二)法律执行力的不足与挑战

尽管法律战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其内在局限性也十分明显。最突出的问题是执行机制薄弱国际法缺乏中央化强制执行机制,主要依靠国家自愿遵守和国际社会集体压力。

这一点在俄罗斯对国际司法裁决的反应中表现得淋漓尽致。对于国际刑事法院的逮捕令,俄罗斯不仅拒绝执行,反而对涉案法官发布通缉令。对于欧洲人权法院的裁决,俄罗斯明确表示将无视。这种公开抵制凸显了国际司法机构在缺乏国家配合时的无力感。

另一个限制因素是大国政治的影响联合国安理会作为理论上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的主要机构,因俄罗斯的否决权而陷入瘫痪。这种结构性缺陷使得国际法在处理大国侵略行为时显得尤为脆弱。

(三)地缘政治与法律正义的张力

法律战还揭示了地缘政治与现实法律理想之间的深刻张力。国际法本质上反映的是国际权力结构,而大国在这一结构中具有不对称影响力。

俄罗斯作为安理会常任理事国和核大国,能够利用国际体系的内在矛盾为自己辩护。它一方面质疑西方主导的国际秩序的合法性,另一方面又援引《联合国宪章》原则(如不干涉内政)为自己辩护。这种"规则选择性"态度并非俄罗斯独有,但在这场冲突中表现得尤为明显。

同样,西方国家的立场也存在双重标准的质疑。美国一方面支持国际刑事法院调查俄罗斯,另一方面却拒绝该法院调查美国及其盟友的潜在罪行。这种选择性司法损害了国际法律机制的公信力,也为俄罗斯的抵制提供了理由。

(四)法律战对冲突解决路径的影响

尽管存在诸多局限性,法律战仍可能影响冲突的最终解决方式首先,法律定性将为可能的和平谈判设定参数,如领土地位、赔偿责任等问题都离不开法律框架。其次,法律记录将为过渡司法机制奠定基础,影响战后如何追究责任与实现和解。

值得注意的是,2025年作为联合国成立80周年,被视为乌克兰危机转入政治解决的关键一年。在这种情况下,法律战积累的规范共识可能为外交解决方案提供基础。然而,法律也可能成为妥协的障碍,特别是当各方立场高度法律化而缺乏政治灵活性时。

七、法律战对未来国际法的可能影响

(一)国家主权与干涉规则的再定义

俄乌冲突及其法律战可能对国家主权原则产生深远影响。一方面,冲突凸显了主权和领土完整作为国际法基石的不可侵犯性;另一方面,关于"保护责任"(R2P)和人道主义干预的争论也因此获得新的复杂性。

俄罗斯提出的"保护顿巴斯俄语居民"理由及其普遍拒绝,可能进一步限制未来以人权为由进行单方面军事干涉的空间。国际社会似乎重申了这样一种立场:除非获得联合国安理会授权,否则人道主义干预不具有合法性。

同时,冲突也可能加速关于主权概念本身的反思。在数字化和全球化时代,主权的绝对性面临挑战,特别是在网络安全、信息战等领域。俄乌冲突中的网络攻击、宣传战等元素可能推动这些新兴领域的国际法发展。

(二)雇佣兵与私营军事公司的规制发展

俄乌冲突中雇佣兵身份的争议,可能推动国际社会对外籍战斗人员规制的重新思考。现有的雇佣兵定义由于其严格要件,在实践中难以应用,导致这一概念几乎成为"空壳"。

未来可能会出现新的国际法律文书,更有效地规制私营军事公司和外籍战斗人员。可能的发展方向包括:扩大雇佣兵概念的适用范围,澄清私营军事公司的法律地位,或建立国际注册和监督机制。

同时,国家通过立法"洗白"雇佣兵的做法也可能受到限制。国际社会可能寻求确立更客观的标准,防止国家通过形式上的整合规避实质性的法律义务。

(三)国际人道法在城市战中的适用挑战

俄乌冲突中广泛的城市战凸显了现有国际人道法人口稠密地区适用困境。使用具有大范围杀伤效果的爆炸性武器在城市环境中造成的平民伤亡,引发了对这些武器是否满足区分原则和比例原则的深刻质疑。

未来可能会看到对《日内瓦公约》及其《附加议定书》的补充解释或新文书,更具体地规定城市战中的义务。特别是关于攻击预警人道走廊关键基础设施保护等方面,可能会出现更详细的规则。

红十字国际委员会已经呼吁:"各方应立即采取三个基本步骤:第一,避免使用不适合人口密集地区并造成巨大痛苦的武器。第二,允许平民离开被围困或包围的地区。第三,尽可能避免在人口稠密地区或其附近设置军事目标及作战。"这些建议可能成为未来法律发展的基础。

(四)中立制度的现代化需求

俄乌冲突中第三国介入的法律定性争议,暴露了传统中立法与现代集体安全体系之间的不协调。一方面,在侵略情况下保持中立可能被视为对侵略事实的漠视;另一方面,支持受害国又可能引发冲突升级的风险。

未来可能会看到关于中立制度的重新编纂解释更新,以反映《联合国宪章》框架下的集体安全机制。可能的发展方向包括:澄清在安理会认定侵略情况下第三国的义务,界定合法集体自卫与违反中立之间的界限,以及规范制裁等非军事措施的法律制度。

(五)国际刑事司法的强化与改革

俄乌冲突中国际刑事司法机制面临的挑战,可能推动国际刑事法院和其他司法机构的改革。一方面,普遍管辖权原则可能得到扩展,允许更多国内法院起诉国际犯罪;另一方面,国际刑事法院的管辖权机制可能调整,以解决大国缺席问题。

同时,冲突也可能加速关于安理会常任理事国否决权限制的讨论。法国和墨西哥提出的在发生暴行罪时限制否决权的倡议因此获得新的动力。虽然此类改革面临重大政治障碍,但俄乌冲突可能增加改革压力。

最后,国际司法机构与政治现实的关系也可能重新校准。俄乌冲突表明,纯粹法律主义的进步难以解决高度政治化的冲突。未来可能会看到更灵活、更政治的冲突解决机制与司法程序的结合。

结论

俄乌冲突中的法律战是现代国际法面临的一次全面考验,也是未来国际秩序演变的重要征兆。这场冲突表明,法律战已成为现代混合战争中不可或缺的维度,其影响远远超出法庭范畴,延伸到军事、外交和信息领域。

从使用武力的合法性问题到具体作战行为的合规性,从雇佣兵地位到第三国介入的法律定性,俄乌冲突再现了国际人道法、中立法和国际刑法中的经典难题,也在新背景下提出了前所未有的挑战。这些法律争议的解决方式将不仅影响冲突本身的结果,更可能塑造未来几十年的国际法发展轨迹。

乌克兰通过积极的法律战,成功地将自己定位为国际法的捍卫者,获得了相当程度的国际支持与同情。然而,法律战的成效也受限于国际法的结构性弱点,特别是执行机制不足和大国政治的影响。俄罗斯对国际司法裁决的公开蔑视,凸显了在国际权力政治背景下法治理想的局限性。

2025年作为联合国成立80周年和乌克兰危机潜在的政治解决窗口,国际社会面临重建国际法治的历史性机遇。这要求不仅解决当前冲突的具体问题,更要弥补暴露出的系统性缺陷。可能的改革方向包括强化国际司法机构的普遍性和公正性,更新中立法和雇佣兵规制以反映当代实践,以及改善城市战中的平民保护机制。

最终,俄乌冲突中的法律战揭示了国际法本质矛盾它既是权力政治的产物,又试图约束权力政治;它反映国际现实,又试图超越这一现实。在冲突的阴影下寻求正义,需要承认这些矛盾,并在理想主义与现实主义之间找到平衡。中国作为负责任大国,始终主张通过和平方式解决乌克兰危机,反对可能激化矛盾的外部干预,并将继续推动构建更加公平、包容的全球治理体系。在联合国框架下通过对话解决争端,才是化解国际纠纷的正道,也是国际社会共同努力的方向。


2025-9-26点击数/观注度 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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